为了做好第十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十二届(2015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发明、创新、创意与创业的热情与活力,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马成玉 冯建雨
副组长:苗新波 侯玉叶
成 员:董铭、张静、王金新、张莉、宋连龙、万银生、黄善思、李梅、梁树路、常增光、孙贵杰、欧金刚、刘邹、王双华
下设办公室,董铭任办公室主任,郝传海、侯圣勇、李冲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评审工作,负责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并推荐参加国赛与省赛作品。
二、参赛项目及要求
(一)参赛内容
本次参赛活动主要包括:发明制作类、创业类、创意类比赛三项内容。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根据大赛实施方案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提报参赛项目。
2、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学生根据参赛作品可自选指导老师,也可由学院推荐专业老师做为指导教师)。
3、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
4、参赛项目以学生为主体,每个项目限5人,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限2人,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每个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项。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交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上交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
1、发明制作类
发明制作作品——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实物作品,特别鼓励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作品参赛。
本次大赛的发明制作类作品按以下三类申报和评审:
(1)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交通运输大类等)
(2)信息大类(计算机类、物联网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等)
(3)其它大类(农林牧渔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土建大类、水利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轻纺食品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等)。
2、创业类
创业实施作品——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的已经付诸实施的团队创业方案,该创业实体主要管理人员是该项目团队的学生本人。需提供佐证材料(店址、营业执照、学生在实体中的任职证明)。
3、创意类
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三、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程序
1、各班级将参赛作品按参赛要求及时间要求交到6320室。
2、机电工程学院组织成立评审组,对参赛项目进行现场终评。
3、领导小组确定获奖作品等级及其他奖项名单。
四、大赛的表彰奖励办法
(一)本次大赛经评审级按照评审程序,分别评出发明制作类、创意类与创业类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二)对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
(三)对积极组织参与的个人和班级评选优秀组织奖。
(四)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第十届全国“发明杯”大赛参赛和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项目。
五、比赛作品提交形式及比赛时间安排
(一)所有参赛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发明杯”大赛的作品评审标准,进行深入调研、详细分析、精心准备,突出参赛项目的个性优势。并按照要求提报纸质版、电子版,需要制作视频和幻灯片展示的按要求制作相关电子资料。(附件一、二、三、四为作品评审标准及评分细则)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12时之前将所有参赛项目纸质、电子材料交到6320办公室。
2、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机电工程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各类奖项并推荐参加国赛及省赛作品。
3、2015年6月3日下午举行颁奖仪式。
机电工程学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