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实施高校辅导员“十百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规范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依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通过校际联合、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考察、经费支持等方式,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高校建设10个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辅导员工作室),培养10名全省高校辅导员领军人物和100名专家型骨干辅导员。
(二)具体目标
为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
1.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在系统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以及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三个学科方向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大学生发展指导学和大学生事务管理学等方面的系统知识的基础上,深入钻研三个学科方向中的某一专业方向,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基本达到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相当的水平。
2.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能够掌握丰富的工作技巧,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3.在从业资格方面,鼓励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全部拿到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和职业指导师证书;鼓励考取其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如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培训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
4.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独立主持省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5.在作用发挥方面,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全省或本校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具备指导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三)工作任务
1.开展课题研究。辅导员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一定的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规划课题、立项课题或重点研究课题之一,并撰写出高质量论文或专著。
2.打造优秀辅导员团队。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既是辅导员工作室的负责人,也是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导师,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3.推广教育科研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
二、组织管理
(一)山东高校辅导员十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设有辅导员工作室的高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校辅导员工作室的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提供经费支持。
(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指导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各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
2.整合全省、全国的各种培训资源,及时为各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相关信息,组织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培训研修。
3.定期组织专家为辅导员开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讲座;协助举办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等。
4.组织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全国性会议、论坛、培训班以及校际交流学习、境外考察研修,组织召开各类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研讨会、座谈会等。
5.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6.为各辅导员工作室联系和选派专家担任辅导员导师。
(四)辅导员工作室要做好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向学校申请经费支持,配备专门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要建立图书室及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3.建立合理的选拔退出机制,保持辅导员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4.及时对辅导员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七)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开展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三、评估与考核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四年为一个周期,采用阶段性评估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每年年终,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报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对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阶段性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
(二)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年年终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对成员进行阶段性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一年年终,做出自我鉴定,对四年来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资格证书、工作研究、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各辅导员工作室对其进行初步考核;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予以最终考核,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发放“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聘书,并计入个人档案。本办法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负责解释。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