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济宁市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关于开展济宁市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
2、参评者应按照规定填写《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可复印)。同时提交成果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文章类成果一份原件,三份复即件;著作类成果三份原件,一份简易复印件;课题提交材料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同时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份;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同时提交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
3、以部门为单位于2011年5月18日前上报科研处(6523室)。
科研处
2011年5月2日
附件1:济社科奖字.doc
附件2: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正反面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