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学院决定开展“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数量

(一)立项原则。申报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密切结合我院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挖掘、研究和探索,通过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二)立项数量:全院拟立项25项左右“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每个院部应充分挖掘、发挥专业优势特色,从本院部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创融合课程”模块列出的课程中至少推荐3门课程申报院级“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二、项目研究要求

(一)项目课程教学内容与资源。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技能大赛技术规范、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也可以将创业理念、创业知识等内容与知识点密切结合,强化学生的创业信心、创业能力。建设“专创融合”教学案例库、课件库、教学视频库等教学素材,并用于实际教学。优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通过实践训练来锻炼学生的开放性思维、实践技能、心理素质,把传统专业教育实习平台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有机统一。

(二)项目课程教学设计与方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投资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积极鼓励已建成的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团队积极进行“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教学实践工作。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教师组成跨院部、跨专业的课程建设研究团队。

(二)申请人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各二级院部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并排序,按照排序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四)各二级院部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书和汇总表于20201120日前交科研处(创业学院)张琦老师,电子文档同时发邮件到创业学院OA,逾期不予受理。

(五)科研处(创业学院)、教务实训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院级“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结项后,按照院级重点课题给予认证。

四、课程验收

(一)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为1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

(二)“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达到下列条件:

1. 编写课程全部的“专创融合”教学设计(参考附件3)。

2. 录制1个“专创融合”课程的课堂教学实录(每个45分钟)。

3. 提交“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校本讲义或教学案例1个。

4. 撰写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科研处(创业学院)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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