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0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一些党员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即:

“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所谓的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

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

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

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五个比如”
在思想观念上,眼界思路不够 宽、战略思维不够强、创新精神不够足;
在服务能力上,事 务性服务多、决策性服务少,常规服务强、应急服务弱;
在 体制机制上,责任分工不够科学、力量摆布不够合理、资源 配置不够优化;
在工作手段上,技术装备不够先进、信息化程度不够高;
在队伍建设上,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够到位。
七个决不允许:
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抗执行;
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推卸责任,逃避执行;
决不允许不推不动、消极怠工,被动执行;
决不允许不求甚解、浅尝辄止,盲目执行;
决不允许照抄照搬、唯书唯上,机械执行;
决不允许断章取义、为我所用,选择执行;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扭曲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