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及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为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评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和年级评审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领导组织安排本学院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在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始前向学生公布,并加盖各学院公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认真组织全体在校生学习《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各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版有关内容,必须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并且在班级张贴。
三、大一学生只参评国家助学金;大二、大三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中的一项,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了《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0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45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具体工作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初选名单公示表、初审名单表、申请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加盖本学院公章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按要求上传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请于11月15日前将各种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请于11月22日前将各种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上传山东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国家资助学金上传山东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所有获得国家各项奖学金的学生成绩,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各学院报表后,编制国家奖助学金汇总表,报学院领导批准并公示,将公示名单、报表、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报告上传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
五、各学院建立学生资助档案。档案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纸质、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等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六、学院本学期评选的奖助学金,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制奖助学金发放明细表,由学院财务处实施发放。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