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的年级:一、二、三年级所有高职班及五年制各班
二、向学生了解的内容:辅导员或班主任了解每位学生在中学阶段是不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让学生向家长询问,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请学生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原始资料复印件,原始资料可以向当地扶贫办索取。
三、属于建档立卡的学生,请填写《济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各学院请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把《济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申请表》、原始资料复印件、《济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统计表中用红色标注的内容不用填写)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09)
五、请辅导员(班主任)务必于十一放假之前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附:1、山东省济宁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
2、济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申请表、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