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的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委会和团支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学院(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2、班风正。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优良的学风。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效果良好。
4、班级学生文明守纪。学生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上课或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秩序好;公共场合听从指挥,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同学之间互相团结,互相支持,班级无打架斗殴现象,无重大事故,无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学生。
5、劳动观念强,卫生工作好。按时打扫教室、寝室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
6、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班级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三好学生条件
1、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师长,关心同学;合作意识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名(学生人数不足35人的班级为前10名),本学年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有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宽。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自觉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2、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刻苦学习,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院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突出。
4、团结同学,热心服务。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组织,院系部具体实施
2、评选比例:
(1)“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5﹪评选;
(2)“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5﹪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学生会成员、院团委和系部团总支中的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的20﹪评选。先进班级可增加一名;
3、评选时间:每学年评选一次。
4、评选程序:
(1)各院系部初评。各院系部按照本评选条件的规定,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院系部的初评人选。
(2)学院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院系部初评的人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报学院审批。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状或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奖励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本办法有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