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实训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机电工程学院专业课补考考试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对象
2014级机电学院高职学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修课程,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的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需持缓考申请书参加补考),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期末考试作弊和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13级高职、转段14级因校外实习,不参加本次补考。
二、考试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学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未带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监考老师佩戴工作证监考,并于开考前半小时到6320领取试卷。
3.监考老师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签字,经查属于替考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好替考双方信息。
4.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考生不得带入考场。
5.考试期间,考生需将手机关机,并交监考老师保管。
6.认真做好考场记录,监考人员须在指定位置签名。
7.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做好考场记录。
8.请相关班级辅导员通知考试按时参加考试。
9、实训类课程老师请按时做好考试安排。
四、阅卷及成绩
补考结束后,请相关教研室组织教师阅卷。补考成绩(含实训类课程)请于10月28日前报机电学院教学科,其中电子版按照教务实训处下发补考学生名单和模板填入成绩即可,纸质版一式两份。
机电工程学院教学科
2015年10月9日